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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新滩水厂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一、新滩水厂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滩水厂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估算价约18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新滩水厂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详见任务书。
5、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江苏省及地方相关标准等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服务期限:水源地划分报告政府审批后3个月内完成。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有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3日18:00时前(工作日上午 8:30 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造价二部(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770036537,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10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智
联系电话:18036297807
地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二楼2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770036537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