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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新滩水厂一期供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第三方验收和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一、新滩水厂一期供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第三方验收和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盐城市新滩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项目地点:盐城市新滩片起步园区。
3、项目规模:估算价约2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新滩水厂一期供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第三方验收和中山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一)盐城市新滩水务有限公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二)一期6万吨/天供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包括验收工作的准备、编制验收方案、实施验收方案、编制验收报告四个阶段。具体详见任务书。
5、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江苏省及地方相关标准等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须通过专家评审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6、服务期限:详按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有环保(项目、技术、信息)咨询、评估、评价等环保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3日18:00时前(工作日上午 8:30 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13962060866,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楼16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上发布。
十、其他: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委派1名投标代表(即授权委托人)。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2)、进场交易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如被当地隔离过的,还需提供解除隔离通知书。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的进场人员需出具近14天内的旅居史记录,特别是有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发热病人接触史等情况证明。
(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4)、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智
联系电话:18036297807
地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二楼2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昶霖
联系电话:13962060866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楼1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