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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水产养殖区域垃圾清运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4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询价条件

  水产养殖区域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水产养殖区域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地点:灌东水产养殖区(新星、淮东、裕通和三圩)。

  3、招标范围:养殖区域垃圾池因分布区域广、路线长,造成垃圾池清运不及时,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风险,为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养区域内29个垃圾池进行日常及定期清运。

  4、工期要求:一年。

  5、服务要求:

  1)本项目涉及灌东盐场水产养殖公司的4个养殖区(新星、淮东、裕通和三圩)共计29个垃圾池,规格为4米*5米,清运企业要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到清运点垃圾池5米范围内进行收集。

  2)日常清理主要是垃圾池即满即清,定期清运是指国庆节、春节、五一、七一等节日前10天内全部清理一次。

  3)甲方负责将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至垃圾池,由乙方集中清运至垃圾场。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筒或垃圾池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须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并告知延迟清运的原由,但延迟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6)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车辆、伤亡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后果、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7、验收方式: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0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五、价格形式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服务酬金(包含人工费、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等)、设备、材料、利润、管理费、税金、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服务项目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清全额费用,乙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6%)专用发票由甲方履行结算手续。如不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6%)*(1+提供的专用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九、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0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十一、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灌东盐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00448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