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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灌东盐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2023-08-18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灌东盐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灌东盐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3、项目规模: 灌东盐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约150MW(直流侧容量为185.25MWp),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配套建设储能15MW/30MWh。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光伏项目拟占地3000 亩,地貌主要为坑塘水面。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

4、招标范围: 灌东盐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为项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以满足项目报批的需要 。

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开展此项工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00MWp等级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灌东盐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灌东盐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70510987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1893228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