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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港产基础设施产业区路网等12条道路及区域排涝等工程-滨海片区一审造价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01-04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港产基础设施产业区路网等12条道路及区域排涝等工程-滨海片区一审造价咨询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港产基础设施产业区路网等12条道路及区域排涝等工程-滨海片区,工程造价暂定2.0亿。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无论审计是否需要,均需对所有工程量进行分析,包括标前、标后和现场实际完成量,并形成对比结果。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
(2)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对询价定价材料,需提供不少三家的比价记录,比询价记录必须真实可能,建设单位可按需查询。纳入合同,厂家、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型号等均需可追塑。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
(3)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
(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6)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注:招标人保留上述工作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质量标准:参考市审计局考核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执业资格年限为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工作履历。)
3、项目组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2人(土建、安装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人),其他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备,招标人不因此增加服务费用。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1月)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6.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 1 月4日上午8:30至 2023年 1月9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2656563760@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尹加霖、韩玲玲,联系号码:18118683769、13151363739。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八、其它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平
联系电话:0515-69959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加霖 韩玲玲
联系电话:18118683769 13151363739
地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