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NDER
招标采购
滨海县滨海港滨兴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滨海港滨兴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滨海港滨兴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项目地点:滨海港境内。
3、招标内容:滨兴路项目工程,道路设计速度60千米每小时,全长2.2千米,项目包含道路、照明、给排水、桥涵、绿化景观、管线综合和沟区整治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含噪声专项、生态专项),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文。
4、项目规模:约8万元。
5、质量要求: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审核并取得环评批复。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6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978927094@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3、联系人:孙元炜,联系号码:15365769669。
4、拒绝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盐城崇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佳伟
联系电话:182600863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元炜
联系电话:1536576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