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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滨海县滨兴路、海临路南段林地组卷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滨海县滨兴路、海临路南段林地组卷报批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滨兴路、海临路南段林地组卷报批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估算价约22万元。
4、招标范围:根据自规局园区分局排查滨兴路项目涉及约2.6亩林地、海临路南段涉及约4.8亩林地,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需专业服务单位完成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组卷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
5、质量标准: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6、工期要求:3个月(具体根据每个项目进度要求)。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贿赂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情况;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贿赂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情况 。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各级官方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各级官方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18:00时前(工作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3605105162,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59706
地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二楼21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8932280253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