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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二审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二审审计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二审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具体以审计项目的地点为准。
3、服务期限及规模:服务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服务标的建安费以50000万元为限。上述两者达任一限者服务截止。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二审审计服务。
5、审计服务时间要求:
项目投资额 | 初审结果提交时限 (日历天) |
正式结果提交时限(日历天) | 作业时限合计 |
2000万元以下 | 30 | 10 | 40 |
2000万元-5000万元 | 50 | 10 | 60 |
5000万元-1亿元 | 70 | 10 | 80 |
1亿元-3亿元 | 80 | 20 | 100 |
3亿元-5亿元 | 90 | 20 | 110 |
5.1 作业时限起始时间为中标人收到资料2日内检查资料完整性,如资料不全需列出具体清单报招标人。
5.2 初审结果作业时限终止时间为:中标人提交待复审初审结果表之日。
5.3 审核意见及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
6、质量要求:
6.1 初步成果文件应包含:编制说明、现场勘察记录、经复核的工程计算底稿、初步组价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核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不得随意应付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计算,若经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认真计算,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同时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次罚款,工期不予顺延;
6.2 最终成果文件应包含:双方确认后的核定单、中标人内部三级复核、审定报告书、编制说明、核增核减明细、现场勘察记录、经核对的工程量计算底稿、组价文件、造价部门出具的争议答复(如有);
6.3 中标人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前应将全套资料报招标人复核,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出报告盖章;
6.4 中标人需对出具的最终成果文件质量负责,最终成果文件经招标人复核:若单位工程出现5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10%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处罚;若单位工程出现10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20%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审计费,同时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5 经海兴集团复审,未达到质量目标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在海兴集团内部复核时,误差率≤0.8%,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0.8%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海兴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工程,在海兴集团内部复核时,误差率≤1.0%,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海兴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万元以下工程,在海兴集团内部复核时,误差率≤1.5%,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2.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海兴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6.6 招标人对中标人初步或最终成果复查发现问题,经中标人确认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调整的,处以2000元/次罚款;
6.7 中标人核对人员如不接受招标人考核、无故缺席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核对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执业资格年限为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工作履历。)
4、项目组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5人(土建、安装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人),其他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备,招标人不因此增加服务费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2021年10月-2022年3月)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符合,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其他要求:
8.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3 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8.4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 日15:00时前。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开标时间:2022年4月19日15时00分00秒。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1、获取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限)发送至2719215359@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4、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 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