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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海兴集团及二十三家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作者: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集团及二十三家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服务(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本项目服务费约为20万元。

  2.招标范围: 海兴集团及二十三家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服务。(附企业分级统计表,详见附件一)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内完成财务审计报告编制。

  4.服务要求: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规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如期完成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1.2 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会计师,且从事会计专业5年及以上(以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财务审计咨询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负责行使财务审计咨询合同授予的各项权力,履行财务审计咨询合同规定的义务,并领导项目组的工作。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还须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

  ③其余参与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会计师(审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等省级招标网站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以上3.3-3.8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 年4月11日-2022年4月15日17时00分;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627968320@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 朱艳艳  手机号码: 18066198320;

  4.拒绝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或网汇至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盐都支行,开户账号:480668056757,财务咨询电话:0515-88249436。)。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3.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

  6.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8、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上发布。

  10、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航

  电    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朱艳艳

  电    话:18066198320 、0515-88222150

  电子邮件:627968320@qq.com 

  附件一:

企业分级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级次 股权比例(100%)
1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1 100
2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 100
3 盐城华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 100
4 盐城苏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100
5 盐城茂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51
6 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 2 100
7 滨海县港润贸易有限公司 3 100
8 江苏海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 100
9 盐城新滩水务有限公司 2 100
10 盐城市海兴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2 51
11 江苏月亮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 100
12 盐城悦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3 100
13 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2 100
14 滨海县苏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 100
15 盐城市新滩盐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 100
16 盐城市新滩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 100
17 盐城市新滩贸易有限公司 3 100
18 盐城市滨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100
19 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新滩盐场 3 100
20 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 100
21 盐城市灌东盐场发展有限公司 3 100
22 响水县东缘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 100
23 盐城市浦港置业有限公司 3 100
24 盐城市灌东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