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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0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2 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2.3 工程规模: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项目主要包括: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 (海域)项目总投资89531.17万元、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生态缓冲区总投资13158.67万元、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陆域)项目总投资11737.6万元、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总投资9577.35万元、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投资9672.92万元、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20035.66万元等。本设计任务是针对上述全部内容编制稳评报告,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服务费约为25万元。

  2.4质量标准:完成相关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包括为编制相关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初勘、测绘等工作,并组织稳评报告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各阶段可重叠编制。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报告编制任务书详见附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稳评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咨询服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招标网站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0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咨询服务负责人。

  3.11 分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3.3-3.9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3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在上述时间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  施克磊 手机号码: 15895111919;

  4.拒绝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3.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8、本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航

  电    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施克磊

  电    话:158951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