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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安置区工程项目总平面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安置区工程项目总平面及初步设计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安置区工程项目总平面及初步设计服务

  2.2工程地点:滨淮2021-5地块位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滨淮2021-6地块位于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

  2.3工程规模:拟建安置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4亩,滨淮2021-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0956. 8平方米(约31.4亩)具体用地因址见红线图,界址及用地面积以实际交地为准;滨淮2021-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1407.8平方米(约32.1亩)具体用地四址见红线图,界址及用地面积以实际交地为准。总投资约3亿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初步设计方案必须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含概算编制,设计概算须满足盐城市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要求)确保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中标人负责送审、汇报、对接和修改),所有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滨淮镇小岭路北侧创业园路东侧安置区工程项目总平面及初步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研方案(三种比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相关报批报审手续、招标配合及后期设计配合等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信用盐城”等市级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8:30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5.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2083833562   @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5.3联系人:   赵胜杰    联系号码:  15851111703     

  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万锦豪庭13#103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 盐城市海兴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办公楼7楼

  联 系 人: 陈航

  电    话: 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与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滨海县万锦豪庭13#103

  联 系 人:  赵胜杰            

  电    话: 1585111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