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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海油南路勘察、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油南路勘察、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国有自筹来源100%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油南路勘察、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2.3工程规模:海油南路(纬二路)西起于六合路,沿国信LNG地块和中海油LNG地块南侧边缘向东,止于海堤路,全长1.6km,均为新建,包括道路、照明、给排水、绿化景观、管线综合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海油南路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评审后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设计任务书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招标配合及后期设计配合等服务其中地质勘察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场地范围内地质、水文分析和评价,并为地基、基础、桩基提供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初步设计内容应包括道路、照明、给排水、绿化景观、管线综合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详细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完成评审,并报行政主管部门。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2)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概算须满足盐城市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要求确保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中标人负责送审、汇报、对接和修改)、后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设计任务书编制成果需要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所有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1.1.1工程勘察资质和1.1.2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 1028日至202111 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278806;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 其他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办公楼7楼   
联 系 人:薛平
电      话:0515-6995953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
联 系 人:卫智                
电      话:0515-882788021893228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