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NDER
招标采购
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3、招标项目规模:估算价约 500 万元。
4、项目概况:目前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排放口已备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及桌面路由工作均已委托编制,本项目用海需求正在协商纳入编制中的国土空间规划。为保证项目稳步顺利开展,需开展工程周边水文动力及泥沙调查、渔业资源调查、陆域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生态、大气、噪声现状调查资料等现状调查工作,同时开展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要求的工程海域潮流场、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物扩散及环境风险专题研究、排海特征污染物生物毒理分析研究、排放口海域生物遗传多样性专题研究、生态(生物资源)承载力专题研究、工程生态建设与修复专题研究、湿地临时占用及恢复方案专题研究,并基于现状调查工作及专题研究工作开展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工作。
5、招标内容:
(1)现状调查:水文及泥沙监测1次,春季、秋季渔业资源调查2次,陆域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生态、大气、噪声现状调查。
(2)专题研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相关技术要求的工程海域潮流场、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物扩散及环境风险专题研究、排海特征污染物生物毒理分析研究、排放口海域生物遗传多样性专题研究、生态(生物资源)承载力专题研究、工程生态建设与修复专题研究、湿地临时占用及恢复方案专题研究。
(3)海域使用论证:根据项目工程内容,确定该项目的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期限,从而判定该项目的论证评价等级;根据周边海域使用现状界定利益相关者,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协调方案;根据工程位置对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符合性分析,确定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根据工程施工方案详细论述项目建设对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论述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用海平面布置、用海面积、用海期限等的合理性,综合给出项目用海是否合理的结论。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并给与量化评价;针对本项目开展施工及营运期工程分析,给出污染环节及污染源强;各污染环节污染源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量化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针对工程方案提出改进方案。
(5)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在全国海域论证信用平台已登记备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4、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的相关业绩。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月-2021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8.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2022846484@qq.com(注明联系人、手机联系号码及电子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袁天宇,联系方式:18261295050、15805103065;
4、拒绝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上发布。
十、疫情防控期特别提醒
参加现场交易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及疫苗接种证明。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需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航
联系电话:0515-69959667
代理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联 系 人:袁天宇
联系电话:18261295050、158051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