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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公司债发行与承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与承销项目。
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①招标项目: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与承销
②招标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周期最长为5年,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2.5‰/年
③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主承销金融机构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3、投标人条件:
①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都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
③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完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
④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具有承担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业绩,且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证明。
⑤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在近三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为BB类以上。
⑥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⑦主承销券商和联席承销券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主承销券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⑨本项目不接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8:30-18:00)至2021年6月20日(8:30-18:00)。
6.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楼609室)。
6.3联系电话:0515-68037733 。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弛
联系电话: 18862000082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露
联系电话: 0515-6803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