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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5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境内。

3、项目概况: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准,本次采购预算约4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4.1本次规划范围北至灌河、东至黄海,南至淮河入海水道、西至G228,规划范围约616平方公里(含相应海城)。规划协调研究范围包括滨海县、响水县辖区范围(含陆域和海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5、服务期限:本次规划的时间要求为: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和中期成果的编制进度与盐城市、滨海县、响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保持同步,并适度超前上报规委会。最终成果审批在上位规划审批后一个月内完成。

6、具体时间安排:中标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调研、初步方案;20214月前完成专题编制和中期成果编制;20216月前向市规委会汇报;2021年底基本完成上级政府审查。时间要求可根据上位规划进度适时调整。

7、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必须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定达到专业规划深度,最终规划成果必须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审批,达到相关文件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等。规划附件包括条文说明、专题研究报告、程序性文件汇编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注:投标人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但有效期在20191-12月期间的,视为资质有效)

3.1.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且具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投诉)或招标人要求,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4投标人类似业绩:无。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合格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方,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3.4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年财审报告,如无财审报告,需提交近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8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8.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1607)报名,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报名费600,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21017:00时。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投标项目缴纳方式采用银行本票或者银行汇票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一同递交)交给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陈航

  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16

联系人:王寅      

  话:1995187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