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NDER
招标采购
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规划路网(一期)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规划路网(一期)材料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港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港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规划路网(一期)材料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规划路网(一期)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境内。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涉及4条道路,位于港城启动区(未来社区)内 ,观海大道以南的区域,均为新建。港隆路工程西起海潮路,东至海临路,为城市次干路;古黄河北路工程西起海潮路,东至海临路,为城市主干路;海潮路工程北起观海大道,南至古黄河大道,为城市次干路;海临路新建工程北起观海大道,南至古黄河大道,为该区域路网中一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工程,路灯及综合管线及绿化工程。港隆路道路红线宽32米,长800米;古黄河北路道路红线宽32米,长780米;海潮路道路红线宽32米,长1284.203米;海临路道路红线宽40米,长950.711米。总投资30000万元。
2.4 服务质量标准:按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注:(1)中标人进场进行专项质量检测服务时,须提前将本次的检测计划、检测方案、检测频率报监理单位代表、发包人代表确认。
(2)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
2.5 服务期要求:与施工工期同步。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2.6 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比(砂浆、混凝土、水稳、沥青混凝土)、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回弹、击实试验、石灰土标准曲线、灰剂量、压实度(灰土、水稳、沥青混凝土)、无侧限、弯沉、取芯、沥青含量及矿料级配等本项目所需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3.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含市政专项检测)】,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4 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检测上岗证书或检测员证书(含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检测工程师合格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 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9.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0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18:00时前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07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钱昶霖 联系电话:1995106636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http://ychxjt.com.cn/)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7.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7.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
7.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ychxjt.com.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大楼七楼709室
联系人:袁智
电话:0515-69959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01-1608
联系人:钱昶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