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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30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
方案内容:近岸海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江苏省高度重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两轮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3年实施方案,取得一定实效。盐城市地处淮河流域下游,既面临环境污染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压力,又面临社会经济快速崛起给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带来的挑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将成为盐城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为进一步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盐城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盐城市开展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苏办发〔2013〕31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方案的意见。意见涵盖本方案对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对本方案出台实施持何种态度;对本方案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本方案出台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稳评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1、本方案实施责任主体: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炳泉
联系电话:15851103509
2、委托第三方稳评单位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邮编224001)
联系人:戴丙寅
联系电话:0515-68013633
电子邮件:4428850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