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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海河联运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31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对“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海河联运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海河联运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地址:疏港航道端部附近
建设内容:本项目码头的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12万吨/年,可满足每年251万吨吞吐量的要求。4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件杂货泊位各2个)、2个5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泊位总长485m。工程总投资27036.39万元。施工期1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盐城市海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杰
联系电话:(0515)69036405
通信地址: 滨海港新滩邻里中心
电子邮箱:251287329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名称: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5-88260961
电子邮箱:15481087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可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盐城市海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