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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作者:海兴集团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选址位置位置滨响大道南侧,海乡路西侧,距海乡路约250米,一期占地约100亩(300×220米)。
2.3 工程规模:总投资3.3亿元,占地200亩,建设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承接港城、港口、新滩片区生活废水及部分生产废水;(初步估算污水处理厂投资约8000万,收集管道及排海管道陆上部分约5000万)。近海排海管道规划规模约为15万吨/日,初步评估管道直径DN1600,接纳新滩污水厂和宝武等达标尾水,统一排放。(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标准:完成相关成果,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5 服务期限:要求45天(包括项建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效果图等,以及为编制相关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初勘、测绘等工作,并组织可研报告评估,各阶段可重叠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1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5天内完成)。
2.6 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滨海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前期研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含效果图等),包括为编制相关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初勘、测绘等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以上资信(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专业甲级(专业含排水工程)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须承接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咨询服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 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9.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或其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网站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9.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或其他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0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咨询服务负责人。
3.11分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3.4-3.9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18:00时前(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10室。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77003653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3.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8、本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袁智
电    话:180362978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10室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377003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