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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4月13日)

发布时间:2023-04-13作者:党群工作部浏览人数:
♦1949年4月13日 国共两党就国内和平协定举行谈判
1949年4月13日,国共两党代表在中南海举行正式会谈,共同磋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
周恩来指出,和平协定草案中必须首先分清是非,说明发动内战的责任在南京国民党政府方面。“中共对一切战犯,不问任何人,只要能认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准予取消战犯罪名,给予宽大待遇。”
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草案。
周恩来说,中共代表团尽可能吸收和采纳了南京政府代表团的许多意见。但是,对于国民党军队改编和人民解放军过江接收地方政权两点,我们决不能让步。并郑重宣布:“我们限定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如不接受,则20日我们一定打过江去。”
南京政府拒绝接受修正案,并反对解放军渡江。和平谈判宣告彻底破裂。
♦1950年4月13日 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讲话
1950年4月13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讲话。讲话指出:我们国家的财政情况已开始好转。但整个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需要有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和国家军政费用的大量节减。这些应当争取逐步实现,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那时就可以出现根本的好转。今后几个月内政府财经领导机关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调整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以及公私企业各个部门的相互关系方面,极力克服无政府状态。《共同纲领》的规定,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必须充分实现,方有利于整个人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现在已经发生的在这方面的某些混乱思想,必须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