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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滨海港纬三路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10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滨海港纬三路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港纬三路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滨海港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滨海港纬三路工程项目,东起海乡路,西至海城路,实施双向2车道,实施宽度12.25m,长度约2.3km,路基路面按照主干路标准实施,设计车速限速40km/h。
4、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涵盖滨海港纬三路工程全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注:招标人保留上述工作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至滨海港纬三路工程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政府审计结束后。
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部,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级)执业资格。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2023 年3月10日至 2023 年3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大楼七楼709室
联系人:朱嘉琪                    
联系电话:0515-6995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