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NDER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新滩加油站进口道路接入海乡路主路设计、安全评价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7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新滩加油站进口道路接入海乡路主路设计、安全评价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滩加油站进口道路接入海乡路主路设计、安全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滨海港工业园区金光大道北侧、海乡路西侧。
3、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约15万元 。
4、招标范围:新滩加油站进口道路接入海乡路主路设计、安全评价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4.1 施工图设计:从公路主线上驶离的车辆和从入口驶出主线的车辆,能够安全的行驶,实现与主线车辆的分流过程,从而在实现驶出功能的同时,减少对主线车辆通行的安全性影响,进行必要的几何设计和交通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如下:
4.1.1 道路工程:
(1)拟在滨海港工业园区新滩加油站入口接入县道海乡路处前方增设辅助车道(减速车道),通过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交通组成情况,设置辅助车道(减速车道),入口处海乡路设计:设计时速取60Km/h,车道宽度3.5米,减速车道起速60Km/h,末速(右转弯)取20 Km/h,根据规范,减速车道采用非等宽渐变式变速车道,减速变速车道长度45米,改造面积170平米,并对海乡路减速车道拼接处平纵、路基路面、排水进行设计。
(2)出口接入金光大道设计:接入处拆除人行道40m,将人行道结构改造为路面结构;拆除侧分带50m,侧分带绿化移植,回收缘石,绿化带改造为路面结构。
(3)出入口接入处进出道路设计:按照进出道路结构设计,并做好搭接设计。
4.1.2 安全设施工程:分别对入口接入海乡路公路前方增设辅助车道(减速车道)、进出口道路接入海乡路位置处进行示警、引导、控制和防护,通过增设警告、指路、引导标志、漆画地面标线,设置减速设施及道口标柱等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出行安全,同时保障进出口车辆安全行车。
4.1.3 排水工程:
(1)接入海乡路处,海乡路排水沟的排水设计。
(2)入口接入海乡路前方增设辅助车道(减速车道)、进出口道路接入海乡路、金光大道排水设计(竖向设计)。
4.2 安全评价:
4.2.1 加油站接入海乡路工程设计方案;
4.2.2 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加油站接入海乡路工程的安全性影响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影响分析:
(1)接入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检验;
(2)接入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满足要求;
(3)运营期的安全管理。
4.2.3 结论与注意事项:总结前面的研究,得出基本结论,提出注意事项。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
6.1 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勘察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勘察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规定的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相关并保证设计成果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6.2 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要求:确保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办公楼7楼
联系人: 陈航                     
联系电话: 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515-89803566、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