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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滨兴路西延、滨启路(新能源产业园中心道路)项目工程勘测定界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16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询价条件
滨兴路西延、滨启路(新能源产业园中心道路)项目工程勘测定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滨兴路西延、滨启路(新能源产业园中心道路)项目工程勘测定界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黄海新区。
3、项目规模:滨兴路西延工程东起 S327,西至规划海城路,道路总长约 4.94km,规划宽度40m,道路断面为双向6车道滨启路(新能源产业园中心道路) 西起盐场连接线,东至海宝路,道路总长约 1.97km,道路宽度24m,道路断面为双向4车道。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 518 号令、《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城市测量规范》CJJ/T8 等。
6、验收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如期完成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人民币0.20元/㎡,暂定244800㎡,暂定总价            48960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五、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招标,综合单价含材料费、人工费、二次运输费、机械费、水电费、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专家评审费、建设用地拔地定桩以及为完成本采购公告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结算时不因国家及省、市政策性文件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报价。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终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审批通过一年后付清。
六、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七、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3年2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九、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王恩博                    
联系电话:13140138869
 
附件: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