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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港城安置区二期东侧4#地块新增土地组卷报批服务

发布时间:2023-01-11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港城安置区二期东侧4#地块新增土地组卷报批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港城安置区二期东侧4#地块新增土地组卷报批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市黄海新区。
3、项目规模:港城安置区二期东侧4#地块新增土地约17亩(新增地块由两个地块组成),本项目服务费约23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集团2023年度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港城安置区二期东侧4#地块新增两块土地涉及土地指标报批,新增两块地约17亩,需要专业的服务单位完成土地组卷及协助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
5、工期要求:与土地划拨同步,土地划拨完成后结束 。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滨海县港口工作专班要求的规定和深度,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3 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贿赂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贿赂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情况 。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1. 获取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6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限)发送至1308871750@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4.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崇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