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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滨海港工业园区区域供水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2-11-25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滨海港工业园区区域供水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内。

2、项目概况:

2.1 新滩水源厂取水泵房提升改造工程:对水源厂原取水泵房设计的规模进行扩建,近期保留现状水泵,同时根据需求增设新水泵;远期根据用水情况,分期安装剩余水泵。扩建完成后远期设计规模将达到34m3/d(其中10 m3/d 为考虑园区其它企业源水需求而预留)。

2.2 新建水源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水源管道总长度约42km,其中DN1400管道2条,总长度约31kmDN1200管道2条,总长度11km。建设总投资约43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 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预应力钢材、锚夹具、波纹管、其他管材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

3.2 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桩基础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等)、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结构性能、砌体结构、沉降观测等)、节能检测;电气安装检测;防水检测等;

3.3 备案检测:含市政工程、建筑水电、防水材料等;

3.4 其他检测:管道焊缝内外防腐的检测、管道焊缝无损检测等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备案。

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如投标人无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须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4、质量要求:按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需要。焊缝无损检测服务严格按《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等国家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

注:中标人进场进行专项质量检测服务时,须提前将本次的检测计划、检测方案、检测频率报监理单位代表、发包人代表确认。

四方代表(建设、监理、跟审、施工)共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

5、服务期限:暂定365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派驻人员,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6、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7、验收:

7.1 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7.2 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等(备案项目包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员证书(或岗位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到位。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如需增加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或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出具报告等情况,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费用不予增加。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增加专业人员的,招标人将另行聘请,费用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

5、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近半年(20226-202211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7、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8、其他

8.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3 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8.4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1、获取时间:20221125日至20221129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限)发送至2719215359@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4、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售后不退。

6、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七、其它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大楼七楼709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9596561995289585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4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