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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滨海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方案和大气环境质量 整治提升方案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2021-10-15作者:海兴港产公司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方案和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提升方案编制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海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方案和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提升方案编制服务。
2.2 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为30万元。
2.4 质量标准:完成相关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会,并通过园区管委会验收
2.5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包括为编制相关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完成方案编制,完善相关支持材料
2.6 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调查滨海县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合理设计总体方案,提出大气、地表水污染防治任务,明确近阶段大气和地表水污染防治工程清单,提出保障措施,并提请滨海县政府发布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咨询服务负责人。
3.10 分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3.5-3.10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15日-2021年1020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0515-89803566、13921809379,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3.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8、本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0515-6995953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