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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海兴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4作者:浏览人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海兴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海兴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海兴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海兴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议事规则中明确需党委会研究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坚持党委会先行研究。党委会、董事会根据议事规则和工作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提前征求意见,分别召开。二是实行议题审定、提前通知等制度,党委会、董事会一般提前两天通知。三是对于投资项目,严格履行党委会、董事会决策程序,需上报市政府或市国资委研究决定的,严格按程序报审。
2.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均按照要求,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两项制度。三是在集团法律顾问协助下,通过法律途径,已经妥善解决小茴香项目相关问题。
3. 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与国资委对接完善海兴园林绿化报批手续。二是对灌东公司2017年、2018年未研究招录的人员(共7人,其中3人已离职)进行民主测评考核。
4. 关于“精准脱贫帮困措施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对困难职工进行摸底建档,完善了各项基础台账,制定了长期结对帮扶方案,积极争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支持,将帮扶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脱贫攻坚“总盘子”。灌东盐场已将重残人员、困境儿童、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纳入地方统筹,居民均享受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困难群众特别重大疾病专项保险等三项保险。二是成立绿化养护公司,优先安排新滩盐场待岗人员就业上岗。三是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开展合作,对接滨海港经济区沿渠村开展村企共建,签订《村企联建协议》,完善沿渠村基础配套设施,推进产业扶贫,改善人居环境。
5. 关于“污染防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市环保部门整改要求,完成1.07万亩养殖尾水生态净化面积改造(改造生态沟 60条计0.69万亩,新建尾水净化池0.38万亩),超过市农业农村局尾水净化面积8%的标准。二是出台《灌东盐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新滩盐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格落实省市环保督察“回头看”、“绿盾行动”等交办问题,仅用一周时间,拆除了生态整改区域内的监控线路、低压线路、饲料仓房、活动板房、泵站等。2018年5月,新滩盐场“盐改淡项目”环保整改事项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达标验收,经市珍禽保护区核准销号。
6. 关于“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出台《海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建立健全学习辅导、专题研讨和调查研究等制度。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1+N”的学习模式,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延伸学习投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三是发挥集团门户网站、集团公众号作用,常态化摘要刊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推送中央、省市和园区、集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内容。四是利用“三会一课”、党员统一活动日等载体,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五是每月初制定学习内容,月底通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提升学习成效。
7.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实际出台《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与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研究出台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听取各基层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汇报,要求意识形态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是建立职工书屋和企业文化室,召开劳模座谈会和职工座谈会,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8. 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员职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88名非党员职工参加学习。二是灌东存量标准厂房,已与德龙镍业签订合作协议,全部租赁使用。灌东邻里中心产权,已完成土地收回及注销、项目图纸收集、规划核实测绘等工作。三是推进东台条子泥围垦项目以及大丰、东台初步达成回收意向。
9. 关于“基层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并对基层党支部优秀工作台账进行现场观摩。三是将《准则》《条例》要求贯穿到党员日常活动中,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思想汇报、党员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四是明确专人统一保管“党员统一活动日”记录,并不定期对党员记录进行抽查,确保内容真实。
10.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方案、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机制。二是明确各支部党费收缴责任,全面完成142名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累计收缴党费8642元,全部存入专户。三是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宣读入党申请书,回忆入党介绍人和支部委员。四是对参加宗教活动的2名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并分别作出承诺,不再参加宗教活动。
11. 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对2018年以来提任的未经党委会议研究任命和未考核任职的人员,召开集团助理级以上人员会议,公开、公平、公正对未经党委会议研究任命和未考核任职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12. 关于“专业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集团近期重点基础设施工作计划安排,以及产业转型需要,对外招聘企业管理、旅游策划、土木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融资财务等各类专业人才60人。二是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双月考核”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了职称补助制度,提高专业人才待遇。三是注重内部人才培养,开展多批次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综合素质。
13.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档案转递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按照规划快速推进档案室建设,落实档案专职管理人员。三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工作,补充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
14. 关于“‘一岗双责’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出台《海兴集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海兴集团党委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书。
15. 关于“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常态化听取各基层单位对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是对接市信访部门,结合集团信访工作实际,建立《海兴集团信访工作流程》《海兴集团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海兴集团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完善《海兴集团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海兴集团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2项制度。三是形成定期汇报制度,即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向集团党委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16. 关于“反向约束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年终考核制度,进一步对2017年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结果和年底考核挂钩情况“回头看,目前对2017年4名、2018年11名、2019年25名,共计40名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处分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二是完善出台《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工作制度》《海兴集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集团主要领导,分别与集团班子成员、集团中层、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近40人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三是签订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承诺书。四是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学习滨海县人民法院对杨鼎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加大重点部门和关键管理监督,持续开展“交往上、车轮上、吃喝上”不良风气风险源点排查。六是出台《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 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
17. 关于“干事创业激情减退”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出台《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方案》,集团领导深入基层召开分管领域座谈会,听取基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基层职工群众反应的情况,为解决集团发展遇到的瓶颈提供帮助。二是与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滨海县广播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制作集团宣传片,描绘集团发展蓝图,提振广大干部职工精气神。三是进一步完善《双月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8.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集团发展战略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集团《企务公开制度》。二是修订灌东盐场章程,落实灌东盐场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三是制定盐文化展示中心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19. 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工作制度》。二是完成灌东盐场陈北小区东小楼片区东边排水河排水疏浚工程。三是出台《盐场结构调整职工安置办法》《盐场养殖产业键延伸》《盐场人员分流》等方案,帮助盐场职工转岗分流,增加就业、增收渠道。目前建立了280名盐场承包待岗职工台账。2020年6月底组织了29名待岗职工参加实体化转型相匹配的绿化技能培训,目前已安置27名待岗职工上岗。四是副食品基地的10名职工已通过技术和安全培训,转岗到园林绿化养护公司,从事绿化养护。
20. 关于“对民生工程关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雅苑小区一期A区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等维修方案,正在组织施工。二是组织社区民政组长召开社区民生实事调研座谈会,排查社区急待解决的民生事项,分批对社区9处卫生死角、淤塞的3处下水道、景观河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安装社区公厕太阳能灯15盏。三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月30日定为环境卫生整治日,组织干部职工对街道责任区花池、背街小巷卫生进行清理。
21. 关于“职工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8月5日已召开集团工会成立大会,选举“三委”成员。二是8月20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和三个子合同》《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集团企业年金方案》《员工违纪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三是集团工会印鉴、开户、管理制度、经费、会费等各项职权逐步落到实处。
22.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海兴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责任清单21份,安全生产责任制25份,要求各单位、部门助理级以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二是建立完善7个单位的双重预防机制,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辩识和排查工作。三是按照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层各级安全职责,每月联合第三方机构督查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并实行通报制度。四是8月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安全专项培训。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督查检查,对排查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23. 关于“招待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招待费使用。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育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重要指示,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推行“三限一打”杜绝餐饮浪费的通知》,完善集团业务接待、工作用餐审批单和申请表。三是完善出台《海兴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招待费预算、报批、记账、审核流程,不定期组织培训、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发生超标准等不规范现象,组织办公室、融资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学习接待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招待费审核记账程序。
24. 关于“存在公款购买香烟、工作日午间饮酒、使用高档菜肴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出台《海兴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工作日接待发生的饮酒、高档菜肴,已要求有关陪客人员按照酒、菜的价格进行退款,计2168元。
25. 关于“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工作服等”问题的整改
出台《海兴集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从申请到结算的一套完整程序。
26. 关于“公车改革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完善出台《公务车辆管理改革方案》,结合集团及下属单位现有车辆,明确专人管理。
27. 关于“公款私存私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修订完善《海兴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集团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坚决杜绝公款汇入私人账户现象发生。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费用支出进行回头看,整改完成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代支费用问题,相关人员资金代发代缴期间收益计81737.14元全部收缴盐场账户,所有原代发代付资金全部汇入实际应收款人账户。
28. 关于“签订虚假合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出台《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审核程序,所有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杜绝签订虚假合同。二是加大企业实体转型力度,提高收入,提升企业实力,减少外部融资。
29. 关于“库存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灌东盐场2019年账面库存酒余额15.48万元,实际4.43万元已由当事人列出用酒明细。二是对库存酒进行上网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30. 关于“财务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排集团及各下属板块子公司财务人员赴南京、盐城等地参加专业能力培训。二是组织近80名财务人员参加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三是对集团各子公司近五年的凭证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逐项整改,确保财务手续、程序合法合规。
31.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二是结合集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签证管理办法》,加强标前审核,标中监督和标后管理,切实将招投标管理办法延伸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2. 关于“因管理不善出现合同纠纷56起”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集团法律顾问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作用,完善制定《池塘发包方案》,避免合同纠纷。2020年合同到期的海淡水养殖池塘一律实行公开竞租方式。
33. 关于“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履行人员提拔、聘用程序,确保所有人员变动合法、合规。
34. 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工程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临海高等级公路5个节点积土(新三线、联湖路、翠湖路)土方工程,由于招标须知及施工合同中同时明确付款方式为“完成全部工程量通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总价的80%,余款20%三个月内付清”,合同以外增补工程呈批及工程款拨付审批手续齐全,工程款于2016年1月29日前已经全部付清。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签证制度,不得超限额签证工程项目变更。三是按要求必须审计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审计条款,依据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提前支付或超额支付工程款。
35. 关于“对瑞丰项目前期违建监管不力,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一是瑞丰公司预先支付50万元项目开工保证金,其后市灌东公司承担瑞丰项目环评咨询费0.8万元,诉讼费0.4万元,并代支农民工资23万元,合计代支24.2万元。二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加强过程管控,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先报批后建设”基本建设程序。三是建立完善监管联动机制,严把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和损失。
36.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召开集团助理级以上人员会议,公开、公平、公正对未经党委会议研究任命和未考核任职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化。
1. 关于“统筹谋划发展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党员统一活动日等载体,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集团主责主业,积极建言献策,为集团发展战略和远景规划提供了决策帮助。二是集团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大纲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书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 关于“工作推进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协助滨海港工业园区,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手续报批工作,目前省政府已批复盐城港滨海港区总体规划,防波堤工可报告及用海环评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履行建设计划报批手续。二是有序推进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年初,围绕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完善功能配套的总体要求,编排26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下半年根据宝武、金光配套需要,增加5项,计31项。通过成立三个建设指挥部,组建项目组的方式,破解要素难题,加快推进速度。在建项目抓进度。目前已开工建设9项,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12月10日前开工建设12项,春节后开工建设9项。月亮湾维景酒店按2020年12月31日试营业为基准安排工期,推进工程套搭实施,加快各类证照办理和酒运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调研形成实体化转型专题报告,经市分管领导批示,正在按领导要求进一步细化。
3. 关于“推进盐场转型发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供电移交。2020年3月27日集团与盐城市供电公司签署灌东、新滩盐场电力“两改”框架协议,2020年6月3日,灌东、新滩盐场分别与响水、滨海县电力供电公司签订电力设备资产移交协议,电力移交期两年,目前主线路升级改造等相关工作正在紧密对接推进。二是供水移交。灌东盐场原化工小区自来水管网已移交响水沿海自来水厂,目前正在与响水沿海自来水厂密切对接,细化推进陈北小区、四排湾等小区管网移交方案。三是社区管理职能移交。灌东盐场已与响水县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目前正在进行专题调研。四是退休人员移交。新滩盐场已于滨海县档案馆签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移交协议。目前灌东、新滩盐场已完成4978名退休人员信息采集、档案整理和电子录入工作。五是灌东盐场围绕种植绿化需求较高的苗木,制定苗圃规划;常态化对灌东邻里中心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及雅苑小区绿化养护;积极优化养殖产业结构,利用原十排育苗厂与通威公司合作育苗项目已完成初步方案,就双方投资额等事项进一步商谈中。六是新滩盐场2020年7月份组建绿化养护公司,并实体化运作。
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做好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等准备工作,规范会议程序。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二是集团党委按照巡察反馈整改工作,8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坚持刀刃向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结合灌东盐场人员结构、发展方向等实际,制定灌东盐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5. 关于“金融风险管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现有对外借款清收力度。集团组建后,针对外借款共12户计7.75亿元,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大清收力度,目前共收回对外借款本金3.73亿元,利息0.29亿元,其中结清对外借款6户计3.36亿元,剩余6户4.02亿元逾期欠款全部进入司法追缴程序。二是科学合理安排融资。按照期限长,金额大,成本的原则,加大对接金融机构的力度。目前,与农银投资、黄海金控集团合作成立乡村振兴基金,与兴业银行洽谈合作成立淮河生态基金,为滨海港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来源保障。三是实行社会资本合作共建。与上海建工、中建八局洽谈合作共建滨海港城、港产配套等项目,减少资金压力。
6.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审批和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对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和招投标资料存在审批环节漏签,经询问当事人,进行逐一核对,已完成部分合同审批手续,完善合同无签订时间的补签;对报审资料局部涂改现象已正本清源,予以更正。三是灌东邻里中心产权已完成土地收回及注销工作(重新挂牌给灌东公司)、项目图纸收集工作和规划核实测绘工作,目前正在扫尾完善设计方案核实修改工作,并积极做好土地挂牌前期材料准备工作。
7. 关于“工程项目付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出台《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切实履行工程合同条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是按要求必须审计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审计条款,依据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提前支付或超额支付工程款。投资1528.38万元的55个小型项目,灌东盐场承建的3个项目,出具了无审计直接付款的情况说明;32个项目已经发出催审函。三是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承建的灌东盐场棚改工程超付工程款1312.43万元,国丰申请并且承诺网签盐都区中兴办事处鑫恒置业开发的9间商铺,面积1523.17平方,单价8500元,网签总价1294.69万元,年底验收办理大证后办小证给灌东公司。差额17.74万元国丰承诺由其他资产抵偿。四是江苏英曼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及人才公寓土建工程超付工程款338.14万元,在政府审计环节,取证单时已经作出说明,由其关联公司盐城新纪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社区服务中心及人才公寓装饰工程项目最终审定价工程款中给与扣回,由于实际施工人去世,目前正在积极对接,力争取得合同单位有效承诺。
8. 关于“陈欠养殖租金未清收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池塘养殖租金清收工作组,采取“一户一策”措施,积极推进3800余万元陈欠养殖租金清收工作,巡察问题反馈前,已清收1600余万元;巡察反馈后,集团加大清收力度,联合集团法律顾问团队,寻求法院等执法机关支持和帮助,目前1687万元池塘陈欠租金已形成一揽子解决协议,正在推进落实。二是针对441万元池塘陈欠租金,目前已清收146.86万元,对其中3名拒交租金的养殖户已提起诉讼;对养殖亏本,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采用每月工资代扣方法进行清收。
9. 关于“清风行动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成立宕欠公款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采取冲账、扣款、订立还款计划、停发工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宕欠公款清收力度,目前已清收宕欠公款385.62万元,占清收计划594万元的64.9%。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69959651,邮政信箱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海兴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ychxjt@126.com。
 
         中共盐城市海兴集团党委     
2020年11月4日